含有电镀、洗水等重污染工艺的部分项目,由于欠缺比较优势,政府将推动其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,同时提高东莞有关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。昨日,市环保局印发了《东莞市2012—2013年度拟转出产业环保引导性标准》。
《标准》透露,拟转出的产业分为信息产业、机械、纺织服装、消防等四大类,转出的均是含有电镀、洗水等重污染工艺的项目。
具体来说,信息产业需要转出的包括了含有电镀工艺的激光视盘机生产线(VCD系列整机产品)、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、经营生产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(天线、高频头、解码器、接收机等)、2G手机生产,这些项目如不符合《东莞市环保局电镀、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方案》(东环办〔2011〕22号)规定的原地保留条件或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,均要进行转移。
机械则包括新建含酸洗、磷化、表面处理工艺的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(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)、含电镀工艺且不符合原地保留等条件的电线、电缆制造项目(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)、含酸洗、磷化、表面处理工艺的新建普通机床、电加工机床(含电火花和线切割机床等)制造(数控机床除外)、新建含酸洗、磷化、表面处理工艺的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(数控压力机除外)、新建含酸洗、磷化、表面处理工艺的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。
纺织服装中,含洗水工艺的毛织服装缝盘生产环节,如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或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,也要转出。
消防类别中,防火门项目、消防水带项目、消防栓(室内、外)项目、普通消防车(罐类、专项类)项目中如新建含酸洗、磷化、表面处理工艺的,也在转出范围内。